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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奧電子:“我并不反對搞LED廣告屏,但求不要瞎搞,‘閃瞎’了我的眼!”一段時間以來,本報記者聽到不少家住寶安中心城區的市民抱怨其周圍不斷涌現的戶外LED廣告屏。他們紛紛質疑這些LED屏的出現侵占了人們的視覺空間,影響社區生活,甚至危及交通安全。綜合市民反映的情況,記者以107國道創業立交為軸心,在方圓5公里范圍內走訪,果然看到了一場頗具規模的“造屏運動”。
現象
寶城LED廣告屏 一窩蜂出現
對于寶安居民而言,戶外LED廣告屏曾經是個稀罕物,可如今的寶安中心城區LED廣告屏的密度已不亞于深南路華強段。記者分別走訪了創業立交片區,前進路新安段,西鄉富通城片區等市民報料中提到過的區域,看到的戶外大型LED廣告屏多達12塊。
這些戶外LED廣告機屏的設置似乎各有講究。繁華路段居多,譬如創業路天虹商場附近就有兩塊大屏呈掎角之勢存在;亦有設置在新開發的樓盤或地標建筑上的,譬如寶源路財富港大廈附近便有兩塊LED廣告屏;也有設置在居民聚居區內的,譬如富通城小區的商業裙樓上就設置了一處大型LED廣告屏;還有設置在交通要沖,譬如創業立交橋東西雙向的樓宇墻體上各設置了一塊大屏,前進路與新安二路交會處亦有一塊大屏。當然,也有設置在主要干道旁的,譬如南頭關出關后沿107國道北行必然能見到路邊的立柱式LED屏和中糧地產寫字樓上的頂置LED屏。
“絕大多數就是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出現的。”有“老寶安”告訴記者。“以前還真的很少。”有當地居民表示,當第一塊LED大屏出現時,大家還覺得新鮮,夜里還能給城區扮扮靚;可一旦一窩蜂出現,人們就審美疲勞了。“尤其是那立交橋對面的,開車一上橋眼睛就被閃一下,難受不難受?”
深究
“造屏運動”或又是 一輪廣告牌圈地
記者注意到,寶安中心城區扎堆出現的戶外LED廣告屏絕非“一屏一主”,而是“幾屏一主”。換言之,有實力的業主單位建設了好幾塊LED屏,有的屏上出現了“多屏聯播”的廣告字樣。正是基于這一事實,有廣告業者認為,寶城“造屏運動”背后其實是幾家頗具實力的廣告業者在“圈地”。“事實上一開始是賺不到太多錢的,但首先要把核心地段占下來,以后才能賺大錢。”
一開始賺不到錢?記者試著撥通了一塊屏上顯示的“投播熱線”。“現在我們促銷價,單屏包月2萬元,每天幫你滾動播出,具體多少次要看你的廣告片長。”其工作人員回應,她稱只要是合法內容,就都能播出。如此算來,倘若每月該屏能爭取到10位客戶,營收則達20萬元。
“造屏”成本又有幾何呢?記者找到了地處石巖的一家專業LED企業。“是5米高7米寬么?”在聽了記者的要求之后,這位業務經理算了一筆賬:“和數碼相機一樣道理,像素越高越貴。一般采用的顯示精度高一點的屏造價每平方米7500元左右吧。算上鋼結構骨架,電源、網絡布線等成本,估計每平方米成本1萬元。”5米高7米寬的屏,造價即為35萬元左右。即使再買幾臺用以散熱的空調,買上幾只音箱,造價也不會突破40萬元。
依照LED屏制造商的估算,哪怕算上每小時數十度的耗電量,相對于每屏每月數十萬元的營收而言,還是非常劃算的一筆投資。如此算來,“賺不到錢”一說應該不成立;“造屏”所以成為“運動”,恐怕既為廣告牌圈地,也為背后的營收暴利。
質疑
廣告主鉆審批 “灰色地帶”空子
面對時有出現的投訴,寶安區有關部門也作出了應對。據寶安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在接到部分市民投訴后,他們立刻逐家約談了這些LED廣告屏的業主單位,要求他們作出調整。首先要調整LED屏的亮度,不能刺眼;其次延長每一段視頻畫面的顯示時間,一幀畫面應當出現15至30秒;再者確保不出現夜間擾民,22時以后必須停播。
記者就此抽取了前進路與新安二路交會處的LED廣告屏作為試點觀察,其的確算不上很“刺眼”,但其頻度似乎并未“達標”——兩幀畫面之間的時間間隔僅數秒。當然,LED廣告屏播放的是動態廣告,管理上的確有難度。
此外,另一個頭痛之處在于過去對戶外LED廣告屏幾乎未設準入門檻。據寶安區城管局這位負責人大致統計,目前寶安中心城區曾經經過區一級城管部門審批的戶外LED廣告屏有10塊左右,其他的是較早前由街道一級城管部門負責的。“過去沒有相應的法規、條例來規范LED屏這種新生事物,都是參照墻體廣告牌來審批,所以街道城管科也負責了一些。”這位負責人向記者確認,譬如創業路天虹商場斜對面建筑物墻體上的那塊LED屏,就是街道在“立面刷新”工程中允許業主配套建設的,處于審批的“灰色地帶”,區一級城管部門當時并未接到過業主單位設立LED屏的申請。
“自今年2月起,深圳市的戶外LED廣告屏的審批權已經全部收歸市城管局了。”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區城管局已經不再審批任何LED屏的申請,已經審批且未過期的,我們正配合市局進行摸底;一旦這些LED屏審批期限到了,業主單位要報市城管局再次進行審批。”記者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處確認了這一點,同時還獲悉,自將寶安、龍崗等地的戶外LED廣告屏審批權統一收歸市局后,該局并未核準過當地任何一處LED屏的建設。但根據寶安居民反映的情況來看:今年2月之后,仍有LED屏“忽然出現”.
未來
要上LED屏 先過“燈光”關
“垃圾時間的眼球效應”成就了諸如分眾傳媒一類企業,但讓市民們在看完了電梯里的LED廣告、小區里的LED廣告、商場里的LED廣告之后,走上馬路也滿眼都是LED廣告,這是否公平呢?記者查詢發現,早在10多年前,曾經的“明星人大代表”吳立民就提出過應重視光污染問題。近年來,他也專門就戶外LED廣告屏光污染擾民的情況發表過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研究出臺有關光污染的管理規定。
好在市民們控制光污染的愿望終于要得以實現了。記者獲悉,戶外LED廣告屏設置規劃和技術標準的草案已經出臺。據市城管局有關負責人透露,LED屏的審批在統一收歸市局管轄后將前置一道關鍵程序,即先由深圳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進行技術評定。草案明確了禁入區,居民區和自然生態保護區,朝向來車方向等地段都不準設置LED廣告屏。
雖未看到此草案的全部內容,但根據記者所了解到的情況看來,寶安中心城區目前已既成事實的多處LED屏,或存在不少不符合要求的地方。